政府信息公开
11441803007306256R/2020-00060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20-03-30
带牌销售!在清新买电动车、上牌一步到位
2020-03-30

带牌销售!在清新买电动车、上牌一步到位

发布日期:2020-03-30  浏览次数:-

    好消息来了!清新首家电动车销售商行启动了带牌销售工作,今后买电动车、上牌将一步到位!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清新区推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以往市民们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要到交管部门指定上牌点进行查验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今天,位于清新区明霞路33号雅迪电动车专卖店,是清新首家开展“带牌销售”的门店,市民到店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带牌销售的车辆已由车管所进行查验及预录入车辆相关技术参数等信息,以及采集车辆相片、拓印,并安装好号牌。市民购买车辆时,只须提供身份证给商家或带身份证到车管所登记车主身份信息,无需多次往返车管所,节约办理牌证时间,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

    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强制性品牌认证(CCC认证),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据了解,为了统一和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获取“带牌销售”资格,首先要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获得合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资格,而且法定手续是齐全有效的,销售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全部属于3C认证产品,并符合国家生产、销售的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有独立对外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固定场地,场地应该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