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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256R/2021-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8-09
名称: 教练车在这些路段练车,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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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在这些路段练车,结果……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次数:-

教练员作为驾驶人的老师,本应将驾驶技巧、安全行车及相关交通法规传授给学员,可是有的教练员却贪图方便把马路当成练车场给学员做了错误的示范。

     近日,清新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清新区太和镇保利花园附近路段经常有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学习驾驶,在非训练道路上私自练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得知这一情况后,清新交警多次到相关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了多辆不在规定路段练车的教练车,并对教练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事情经过

     7月28日晚,清新交警在辖区流动巡逻管控时,途经清新区太和镇景观大道路段时,发现有两辆教练车在景观大道缓慢行驶,疑似学员驾驶教练车。清新交警立即示意这两辆教练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只见两辆教练车上,除教练员外,一辆车上有两名学员,另一辆车上有三名学员,两辆教练车均在教练员陪同下,由学员驾驶。经询问,因为即将进行科目三的考试,规定的练车地点离城区较远,教练觉得景观大道道路宽敞,车辆相对较少,贪图方便就带学员到这里练车。

     随后,执勤交警对教练员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两名教练员作出处罚,责令教练员立即将教练车驶离非指定路线。     据统计7月以来,清新交警已多次组织警力到清新区太和镇景观大道等路段对教练车不在规定路段练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查处教练车不在规定路段练车3起。但仍有个别教练员存在侥幸心理,跟交警打起了“游击”,在一些车辆较少的道路上给学员练车。

交警提醒

     广大驾校教练员教授学员驾驶技能,首先要确保自身遵守交通法规。如果身为教练明知故犯,违反交通法规,不仅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还将严重影响学员们守法意识的形成。希望广大驾校教练员以身作则,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文明驾驶、遵章守法的榜样,不得违法在规定线路外练车,影响道路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