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向你“借”、购买银行卡,并向你许诺返利或者好处费?嘿,快醒醒,别做梦了!请记住,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10月31日,乐园派出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线索,成功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该案犯罪嫌疑人苏某,因贪图蝇头小利,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进行以转账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从而导致自己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同时,此类犯罪催生了大量的上下游犯罪,信息网络犯罪也大肆猖獗,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些人,更因一时贪念,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决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这不仅影响正常使用,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