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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256R/2022-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4-02
名称: @热心网友 您的举报清新公安已收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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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的举报清新公安已收到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近日,清新交警大队接网友举报后,利用视频监控开展视频倒查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3月24日,清新交警接报称:在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与笔架路交界路段往北,相邻车道有一辆车牌号为粤R1***8的小型汽车违反禁令标志掉头。

  收到举报信息后,清新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倒查专班马上开展倒查工作。

  3月25日下午,清新交警大队民警将涉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车辆驾驶人传唤至太和中队。

  经核实后,民警对该车主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3月18日,清新交警接报称:一辆车牌号为粤RH***3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在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与太和路红绿灯位东向西处逆行。

  收到举报信息后,清新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倒查专班马上展开倒查工作。

  3月31日上午,清新交警大队民警将违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车辆驾驶人传唤至机动中队,

  经核实后,民警对该车主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通过民警的教育,以上两名驾驶人认识到其交通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