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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256R/2026-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2-10
名称: 注意!3月10日起,清新区这些“电子警察”正式启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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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月10日起,清新区这些“电子警察”正式启用!

发布日期:2026-02-10  浏览次数:-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行为,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3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的3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闯红灯设备1套,区间测速设备1套,礼让行人设备1套)。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设置地点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情形;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情形;

  3.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情形。

  (二)设备设置地点:

  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与飞来北路平交路口。

  


  二、区间测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设置地点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二)设备设置地点:

  G355国道1163KM至1171KM清新段(清新区龙颈镇大坑坝至石咀路段)。

  

  三、礼让行人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设置地点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情形。

  (二)设备设置地点:

  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玄真路平交路口东往北方向。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