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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045A/2023-0015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7-25
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监督队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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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监督队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省和市“双减”文件关于社会监督员的要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聘请郑少金等9名同志担任清新区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新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郑少金

  区二小

  13413488051

区教育局监管股电话:5820806

黄丽珍

  区一小

  13679528635

赖秀丽

  区三小

  13553968449

林  煜

  区四小

  13927631196

刘金明

  区五小

  18029730962

郭计健

  区六小

  13413524581

温灏麟

  区七小

  13727190839

陈介生

  区八小

  15816288230

黄德泉

  区九小

  13553980868

  二、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等行为。

  3.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4.监督并反馈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等行为。

  5.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6.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7.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8.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9.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培训材料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10.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11.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12.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上限、超期限、超课时收费,不使用银行监管专户收费,寻求体外循环,逃避监管等情况。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社会面存在面向中小学生的违法违规校外教育培训情况,可及时提供线索,通过举报电话(0763-5820806)向清新区教育局或清新区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反映情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