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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045A/2024-0011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3-14
名称: 开展联合执法,守护学子平安——清新区教育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整治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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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守护学子平安——清新区教育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03-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让学生和家长加深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提高安全出行意识,清新区教育局联合交警部门及中心城区相关学校,于2024年2月23日、26日分别在区实验学校、区四中、区二中等学校周边,针对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行为进行现场整治、劝导和现场教育。图片1.png

  放学时段,大部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极个别未达到驾车年龄的同学骑行电动车上放学。在美林广场附近,交警同志拦停了两台学生骑乘的电动车,通过核查得知学生驾驶人还未满16岁,属于违规驾驶电动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交警同志和学校负责同志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图片2.png

  同时,交警同志、教育部门相关同志和学校老师对骑自行车没按要求走对应车道的学生进行了拦停,现场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纠正学生的不良骑车行为。并电话通知其家长到达现场共同教育,责成家长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落实监管责任,监督子女不能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并要求家长把电动车开回家做好保管。

  教育无小事,安全是大事。区教育部门始终坚持把安全教育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并积极主动进行多方联动,通过师警联合、家校结合等“家校警”的护学模式,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由学生带动家长,广泛宣传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巩固提升学生、家长、教师的安全守法意识、自纠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图片3.png图片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