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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133Q/2026-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13
名称: 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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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自主聘用人员(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3、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规划组织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

(二)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2、必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考生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4月21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3楼301室。

2、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需提交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姓名+清新区民政局自主聘用人员报名)发送至清新区民政局电子邮箱:qxmz5811405@yeah.net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考察环节补充提交)。

五、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清新区民政局办公室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考生务必确保手机畅通。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参与体检、考察及递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须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征信及无犯罪记录等情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及清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清新区民政局办公室实名反映。

十、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1、月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参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法定节假日、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须服从清新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信息将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未及时查阅信息导致错过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招聘。

(四)现场报名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六)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由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5811405。 

附件1.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