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562633694X/2025-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9
名称: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和申请程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和申请程序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