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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803457133049P/2025-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1
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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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

       经核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李珍,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20,因2013年4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45元,大写捌佰肆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54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何介喜,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922),因2015年12月死亡,多享受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760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800元,还应退回196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朱祺辉,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35,因2012年2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955元,大写贰仟玖佰伍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265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范焕章,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12,因2014年3月死亡,多享受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430元,大写壹仟肆佰叁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13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范东森,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11,因2012年12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670元,大写伍仟陆佰柒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537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范金好,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28,因2012年3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95元,大写肆佰玖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9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谢来娣,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46,因2012年10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515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221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林祖森,社会保障号码:440127********4316,因2012年4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40元,大写肆佰肆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4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胡瑞容,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29,因2012年1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2月至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010元,大写叁仟零壹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27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唐波长,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410,因2013年9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85元,大写伍佰捌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28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陈娇,社会保障号码:441827********6625,因2013年11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55元,大写肆佰伍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5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伍神凤,社会保障号码:441827********4406,因重复户籍,保留身份证号码:441827********7229,多享受(社会保障号码:441827********4406)2014年10月至2022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3554.12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伍拾肆元壹角贰分。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抵扣202.92元,还应退回13351.2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黄炽南,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34,因2013年4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45元,大写捌佰肆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54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朱社欣,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30,因2011年12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60元,大写陆佰陆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36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严式,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20,因2012年3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4月至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900元,大写贰仟玖佰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26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陈景炬,社会保障号码:440127********7436,因被判处拘役,刑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多享受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66.34元,大写肆佰陆拾陆元叁角肆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莫谏连,社会保障号码:440127********6223,因2013年11月死亡,多享受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55元,大写肆佰伍拾伍元。2024年12月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55元,大写壹佰伍拾伍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蔡水桂,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718,因2015年7月死亡,多享受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380元,大写叁仟叁佰捌拾元。2024年5月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和个人账户抵扣880.64元,还应退回2499.36元,大写贰仟肆佰玖拾玖元叁角陆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叶路火,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311,因2012年10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420元,大写贰仟肆佰贰拾元。2024年12月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和个人账户抵扣808.24元,还应退回1611.76元,大写壹仟陆佰壹拾壹元柒角陆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黄金进,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91X,因2016年6月死亡,多享受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2024年12月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800元,还应退回1300元,大写壹仟叁佰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杨连有,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65,因2011年12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60元,大写陆佰陆拾元。2024年12月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360元,大写叁佰陆拾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阮锦,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413,因2012年3月职工退休,多享受2012年4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5元,大写伍拾伍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严建强,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19,因2011年10月死亡,多享受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50元,大写伍佰伍拾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4﹞1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9﹞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向李珍等23名参保人或其家属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后续享受的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94400001000145147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分行连江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城乡居民保险股  电话:0763-581429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