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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803457133049P/2025-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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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经核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谢松,社会保障号码:441827********6834,因2015年5月死亡,多享受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455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800元,还应退回265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陈谏,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423,因2014年5月死亡,多享受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685元,大写肆仟陆佰捌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438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陈石金,社会保障号码:440127********6219,因2012年6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2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黄任,社会保障号码:440127********6211,因2016年4月死亡,多享受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320元,大写贰仟叁佰贰拾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800元,还应退回152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朱带娣,社会保障号码:440127********5645,因2012年1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2月至2017年8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795元,大写伍仟柒佰玖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549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罗福兰,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326,因重复户籍和2021年9月死亡,保留身份证号码:440224********0508,多享受(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326)2017年8月至2022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9966元,大写玖仟玖佰陆拾陆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陈笑,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32X,因重复户籍,保留身份证号码:440127********8325,多享受(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32X)2011年7月至2022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5921元,大写壹万伍仟玖佰贰拾壹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杜结容,社会保障号码:441203********092X,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12458.25元,含丧葬费5787.2元和个账余额6671.05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张顺玲,社会保障号码:441827********7504,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48975.31元,含丧葬费21507元、抚恤金21507元和个账余额5961.31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08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黎国强,社会保障号码:441827********8913,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27701.97元,含丧葬费9484元、抚恤金1382.24元和个账余额16835.73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梁贵勋,社会保障号码:441827********6236,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36460.37元,含丧葬费17844元、抚恤金17844元和个账余额772.37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800元,大写捌佰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曾超文,社会保障号码:441827********5670,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53589.04元,含丧葬费21507元、抚恤金21507元和个账余额10575.04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08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刘兆明,社会保障号码:440127********4315,因2012年4月职工退休,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47531.45元,含丧葬费21507元、抚恤金21507元和个账余额4517.45元),多享受2012年5月至2021年1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3321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贰拾壹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莫建文,社会保障号码:440127********4312,因重复申领丧葬费,家属已办理职保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33930.29元,含丧葬费9255元、抚恤金9255元和个账余额15420.29元),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共计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邝炳均,社会保障号码:440127********639,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多享受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500.08元,大写叁仟伍佰元零捌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朱金杨,社会保障号码:440127********6217,因2012年6月死亡,多享受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565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伍元。家属办理一次性待遇,丧葬费抵扣300元,还应退回12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4﹞1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9﹞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单位已向以上谢松等16名参保人或其家属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因其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并向谢松等16名参保人或其家属公告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94400001000145147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分行连江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城乡居民保险股    电话:0763-581429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