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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MB2C37537P/2022-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3-23
名称: 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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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及省局《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局《2022年清远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制定清新区《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文件中食品生产企业以及相关产品数据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二、检查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以下简称区局质量股)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问题线索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要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达到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并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按照《清远市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求表》内容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应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要求内容实施检查。

  三、检查计划

  区局质量股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关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许可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规定了检查频次,对部分已停产或厂房已不存在,生产许可证未注销的企业,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并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的可以减少检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覆盖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落实覆盖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检查重点

  (一)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食品安全生产。检查重点:企业是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实施精准管控;是否落实登记造册、规范防护;是否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实现闭环管理;是否落实重点场所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是否健全产品、环境检测消毒台账,对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内容。

  (二)重点检查企业类别。肉制品、湿粉类食品、食醋、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四)强化企业自查。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肉制品、大米生产企业每月继续使用粤商通APP在线报告原料肉和大米原料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全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公布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抽查考核率及年度继续教育率100%。食品小作坊登记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已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年度继续教育率100%。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例行检查覆盖率100%。

  (二)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区局组织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二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根据市局安排由市局实施约谈。

  (三)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区局质量股,区局质量股归集数据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动态信息表由区局质量股另行提供。

  (四)加强总结报送。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本地区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清远市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区局质量股,区局质量股归集数据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