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防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风险,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23年6月20日,清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清新区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联合整治行动。
该局李东桂局长在检查中强调,一是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要落实带牌销售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二是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要落实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三是执法人员要随机抽查电动自行车3C获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改装车辆、是否装配原装电池等行为,检查车行消防安全落实情况等。
检查中发现2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存在配备的电池不符合整车一致性要求、2家配备的消防灭火器不足,检查人员现场向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及购车者宣讲相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要求以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现场要求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车行4家。
通过此次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下一步,清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