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MB2C37537P/2025-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09
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2025年3月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正式实施;3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新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系统同步上线,该系统全面实现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生成。为方便群众办事,解决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破损等问题,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大力推广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推行至今已发出《食品经营许可证》255张。

  一是创新发放模式,规范证书管理。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均附二维码,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即可实时显示食品经营主体证件信息。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业务窗口以A4纸打印电子证书副本交予经办人或经营者,并引导其在经营场所公示栏公示;同时,积极引导相关人员下载电子证书,便于日常备查及上传网络平台。针对机关饭堂、学校食堂等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其他主体,在核发纸质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的同时,同步引导经办人下载电子证书,确保电子证书应用全覆盖。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提升服务效能。一方面,优化系统权限设置。在业务系统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需监管人员加具意见并上传场地核查表。为便于监管工作开展,清新区市场监管局为监管人员增设系统查询权限,使其能够实时掌握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动态,有效提升监管的及时性与精准性。另一方面,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组织行政许可部门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业务系统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与查询流程,熟练掌握相关操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与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业务登记窗口阵地优势,向办事群众面对面宣传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同时,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明确在日常经营、监督检查中,电子证书同样具备合法效力。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对电子证书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