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奋力推动清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快发展,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认真开展政治教育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延安整风专题讲座、党规党纪培训、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学习,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局机关和司法所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必学内容,让全体干警接受思想政治洗礼,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责任担当,筑牢政治忠诚。
二、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三、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提升清新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2021年度区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并在今年区委常委会七届第118次会议进行了学习。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拟出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我区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完成61个有关单位311名领导个人述职报告收集整理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启示和借鉴;组织61个党政部门开展民主测评,测评对象311人,参与测评人员2352名(其中有效票2252张)。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服务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强镇赋权”,抓实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公布实施,区委依法治区办按照“一统筹四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多措并举,确保乡镇综合执法“放得下、接得住”。一是外出学习,吸收经验。3月18日和4月8日分别到佛山市三水区和佛冈县汤塘镇考察学习,吸收他们在依法治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如何发挥依法治区办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统筹四统一”的作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升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部署联动,强化协调。4月9日,召开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和业务指导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稳妥稳步推进各镇综合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直插现场,加强指导。4月12日,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林业局、太平镇综合执法大队到太平镇山心村委会黄茅山调查一宗涉嫌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案件,这是我区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以来办理的第一宗执法案件,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员获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执法,推动乡镇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四是深化调研,摸清底数。上半年我局到全区8个乡镇以及区卫健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各镇各部门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掌握他们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应对准备。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1月31日前完成全区全部执法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2020年我区纳入统计范围内的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6152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42481件,占总案件数的67.07%;行政许可案件33529件,占总案件数的9.27%;行政强制案件80791件,占总案件数的22.35%;行政征收案件561件,占总案件数的0.16%;行政检查案件4160件,占总案件数的1.15%。在29个行政执法单位中,21个区直执法部门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59584件,占总案件数的99.46%;8个镇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938件,占总案件数的0.54%。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印发工作要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2021年的工作部署,于4月份制定印发了《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促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并进,聚力推动全区普法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扫黄打非、禁毒、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021年上半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12场,共计设立咨询点24个,主题宣传背景画12个次,宣传展架36个次,派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近20000余人次,报送各类信息、简报20条。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突出基层普法学习宣传。一是上半年完成对全区209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进行海报更换,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区融媒体中心(清新广播电视台)开展《法治清新 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节目以全媒体方式进行推广,电视信号覆盖全区72万多人,收看本栏目的数字电视用户达7.6万户,易清新平台阅读量达57268次,清新TV微信视频号播放率达90536次,清新新闻微信公众号首期推文阅读量达1492次,深受老百姓喜爱。三是举办学史明理·法伴成长2021年清新区中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全区共有23所初级中学报名参赛,选手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党史知识等竞赛内容进行初赛,共有10支队伍进入决赛。四是启动2021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5月25日区普法办下发《关于“八五”普法期间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安排的通知》;5月28日由区普法办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2021年度我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六、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一)落实“枫桥经验”精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及时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委平安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备案登记工作,加大对婚姻、教育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调委会的业务指导,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截至6月30日,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39件,调解成功139件,成功率100 %,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共有44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截至6月11日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登记工作台账1288份,法律咨询967次,法治宣传(讲座)280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其他法律事项36件。
(三)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普惠更多困难群众。 2021年上半年,办理法援案件226件,其中刑事214件,民事12件,行政0件。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开展13场“送法送医下乡”宣传活动。普法助残送医工作组每周下乡三天,深入清新区4个镇13条村(居)委会进行送法义诊活动,为农村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医疗救助,真正实现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服务走进群众心里。据统计,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小礼品2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116人次,义诊体检253人次。
(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把一切证件的审批出证关,确保办结的公证案件没有出现一件假证错证。精简证明材料清单、缩短办证周期、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做好民生领域公证服务。截至6月11日,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377件,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七、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管控,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实施“五个一”教育模式管控措施,分阶段突出六个方面主题教育。二是加强刑释、解矫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可能性。三是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治理。四是加强安全隐患督导排查。为确保“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特殊人群管控到位,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5月清新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县8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行为规范。五是开展政治队伍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中的顽瘴回疾。深入梳理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的各个环节(12环节)执法权责清单。
八、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为我区相关领域事项有章可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截至2021年6月15日止,审理出具法律意见142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探索法律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25年)》1份由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把持证考试“准入关”。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各单位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补办、注销工作,2021年截至6月15日,审核换发执法证、新证申领共计230多件次,核销证件260多件次。2021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0场,全区共计388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实际到场参加考试345人。其中230名考试合格,115人考试不合格,通过率66.67%。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截至6月15日,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宗,其中受理4宗,1宗已结案,1宗中止审理;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宗。代表区政府应诉各类行政案件19宗(次),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1宗(次)。
(四)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及山林、土地确权工作。我区现有法律顾问5名,到2021年6月15日含参加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41件(不含诉讼);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踏查、理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办结质量,目前止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6宗。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基层摸排、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裁决模式、设立专家库、创立“三师会审制度”、加强督查指导等方式,有效地推进了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的创建工作,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局和市司法局的一致肯定。
九、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精心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逐节推进、有序开展,迅速动员部署。二是紧扣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法。充分利用周边红色资源,不断丰富内涵,创新形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清新区五星革命烈士纪念碑、庙仔岗革命烈士纪念碑基地和秦皇山革命根据地进行参观,在缅怀追思中叩问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多次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清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强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滋润心田最好的营养剂,为党员干部补钙壮骨,进一步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十、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上半年,局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对巡察组提出意见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并立行立改,形成整改方案并确定责任人、整改期限,持续推进落实。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指导抓、小组成员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遵循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组织人事安排等重要工作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上半年(截至6月11日),局共有10项重大事项通过“三重一大”平台自觉向区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接受其监督;开展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上半年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违法违规案件。
(二)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干警责任意识。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利用集中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明确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上半年,我局已完成局长和分管领导日常廉政谈话1次、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负责人日常廉政谈话1次,通过日常廉政谈话,及时指出问题,鞭策改进,促使谈话对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敬畏法纪的意识。上半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锈蚀》和《侥幸之祸》等,上半年开展党员大会共计11次,党支部会议14次,组织生活会两次。
(三)深入开展“正风”行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等窗口单位督促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务求取得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党员干部监督,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我局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监督管理,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严格管理干部,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十一、积极配合推进我区各项中心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为推动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与我区“五大行动”统筹谋划、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清新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提出10项举措,形成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
(二)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召开党组会议、季度例会研究部署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我局法治宣传的阵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积极履职,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积极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工作有待强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载体还不多,教育形式创新还不够;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软弱涣散、纪律松懈问题;一些群众关心的法律服务还跟不上群众需求等等。
(二)社区矫正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迟迟没有成立,造成很多工作不便,甚至有此执法过程中依据不足。人员配备不齐: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厅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社会工作者的配备要求为15:1 的比例配备,目前全市镇级司法所均没有达到专人负责及人数要求。
(三)司法所建设不够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未形成长效机制,人民调解案件的登记、录入、资料整理难度大,业务卷宗管理与规范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日常工作开展创新不够、亮点不足。未能形成值得在省、市推广的经验性举措。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三)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与我区“五大行动”方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做好两个考评工作,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持续开展“三项制度”、“两平台”工作。
(五)组织推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强化依法治区办统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以区联调共治中心为依托,以视联网技术手段为保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矛盾预防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实现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远程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惠民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责任感,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七)加强对律师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指导,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所、公证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继续为我区重点经济项目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
(八)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实施,切实加强层级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执法证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工作,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
(九)继续创建“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十)继续落实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力争矫正期满100%合格;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教育,并对重点人员进行面谈、家访;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的督查及指导;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十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十二)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