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清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不断丰富拓展“四个清新”生动实践,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平安清新、法治清新建设的职责使命,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亮点工作情况
(一)“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建设作为展馆建设的原动力。我局于2022年推动山心村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8月在太平镇山心村成功创建全省第一个在根据地建成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深入到最基层。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创建显现新成效。我局牵头以区政府名义申报的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区在全省23个申报地区中脱颖而出,被省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全省8个初选地区之一。2021年、2022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我区考评等次均为优秀,连续两年均在全市排名第2,其中一级指标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
(三)点燃普法宣传“红色引擎”,普法宣传成效显著。我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清新、平安清新高质量发展。法治宣传稿件《点燃普法宣传“红色引擎”!清远清新坚持“党建+普法”宣传模式》、《清远清新奏好未成年人保护三部曲》喜获《法治日报》综合采用。
二、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统领,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
1.坚定理想信念,组织推动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研讨、学深悟透。在局机关主题党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以局党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2.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局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对我局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廉政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坚持机关效能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纪律作风日常监督检查19次。共开展集体谈话1次,与任免干部及退休干部进行人事调整谈话9人次,日常谈心谈话69人次。
3.压实工作责任,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我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1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共公开政务信息总数68条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加强对信息报送、各部门人员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加强了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不出问题。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和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三)聚焦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续写新篇章
1.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法治考核再创佳绩。印发了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清远市清新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文件,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听取有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对60个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均顺利完成。
2.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规范性文件审查更严格。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6份,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75份。代拟了《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提请区政府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统筹法律顾问显成效。2023年,在原6名外聘法律顾问的基础增聘了6名法律顾问供区政府及41个区直单位使用,外聘法律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441件,指派法律顾问代理区政府及区直部门诉讼案件44宗次。三是行政复议功能彰显。2023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77件,其中不予受理10件,受理67件(已结案60件,7件正在处理中);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四是行政应诉持续规范。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各类行政案件55件,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党组成员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1件。五是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联席会议机制,我局联同林业局每月进行一次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工作会议,大力推进了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的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21宗。
3.加强执法督察督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作用。通过联合区法院举办“法治助力 振兴乡村”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庭审复议听证直播及答疑提问、组织赴江门、清城区参观学习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了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推动三坑在全区第一个建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行“导师制”工作方案》,实行“导师制”,积极发挥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传帮带”作用。2023年全年全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立案行政处罚139宗,办结100宗,罚没金额375.88万元,行政检查810宗。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督察组,指导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联合区文广旅体局、区城综局等单位,到清新花园酒店、燃气企业等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动执法机制,实现不同职能领域、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检查到位,有效解决执法扰民扰企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围绕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征程
1.与广州市海珠区签署《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机制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与广州市海珠区法治建设各方面多领域的结对,推动两地司法行政改革经验的双向互惠共享,着力今后以多元融合思维破解清新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法治难题。
2.推进“送法进园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开展“一园区一律师事务所共建活动”等形式,打好法治服务组合拳,为园区企业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全方面提升区内法治营商环境。目前,云龙工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龙湾工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建成,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3.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依规提供三大便捷。一是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经营活动时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保障;二是依法简化外出审批手续,大力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提供精准对口帮扶,通过强化“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努力消除大家因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顾虑。
4.为优化清新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积极作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为区重点工程,如清花高速征地拆迁项目、南方电网线塔架设项目及太和镇旧城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办理了多起证据保全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监督保障的积极作用。
(五)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展现新成效
1.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普法教育成效显著。一是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提升干部法治能力水平专题培训班在各镇巡回宣讲。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活动,提升未成年人守法意识。三是禁毒宣传活动取得新成效。我局参加清新区“红棉杯”禁毒主题朗诵比赛暨2023年“清远朗读者”朗诵大赛选拔赛活动中,以原创作品参加比赛获得三等奖。四是着力开展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三坑镇葵背村等3个村成功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继续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五是《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再出发。目前栏目已创作播放6期,节目以全媒体方式进行推广,电视信号覆盖全区10万多人,收看本栏目的数字电视用户达7.7万户,清新发布、清新TV微信视频号播放率达1.2万余次,人民日报视界APP、触电新闻APP播放率达1.3万余次。六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人社局等7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七是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共开展普法专场宣传活动39场,派发宣传单张及小礼品3万余份,小礼品8000余份。
2.深化便民服务,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资源。依托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资源优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镇、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捷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登记台账3464条,其中举办法治讲座88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552人次,为村(居)民出具法律意见9件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宗,办理法援案件1件,其他法律事务17件。
3.务实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事。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全面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我区于2023年6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区承办审查起诉阶段案件84件,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指派案件33件,安排律师值班308人次,见证认罪认罚案件378件。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市域通办”。截至12月30日,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07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29件,其中刑事380件,民事48件,行政1件;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378件)。法援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32人次,获得受援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4.规范办证程序,公证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区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613件,办结公证612件(其中国内公证472件,涉外公证70件及涉港澳台公证70件)。
5.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筑牢平安维稳防线呈现新格局。一是大力化解基层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亲自参与案件研判和现场调解,如积极参与浸潭镇龙须带村委会牛迳村和连水片村争议牛迳林场的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案件取得一定进展。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077宗,调解成功1068宗,成功率99.1%。二是创新解纷新模式。为减少全区承诉率、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我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落实联调联建工作机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方式。共调解成功案件43件。既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优势,又发挥法院的专业性、权威性优势,形成了“调解在前,司法在后”的纠纷化解模式。
6.聚焦平安护航,紧抓特殊人群监管。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启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初步形成创建要求。支持多方联动,搭建清新区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对象帮扶体系,建立起“教育学习+公益服务+心理援助+就业支持+困难帮扶”于一体的帮扶服务平台,不断开拓多渠道监管措施。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3人,解除矫正281人,目前在矫人数254人,全年列管544人。全区共办理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34宗。因不服从管教被警告处罚16人次,撤销缓刑1人。全区远程会见总次数670宗,参与会见人数1565人。二是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做细。坚持“必接必送”衔接登记制度和排查制度,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用好社矫安帮基地,切实让其回归社会。今年刑释安置帮教人数为552人,目前全区在册安置帮教人共2300人。
(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一岗双责到位
为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我局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一是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加强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帮助他们消除隐患,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以及基层司法所的安全检查。要求司法所加强对各自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事项,确保国家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动走深走实
一是领导重视,认真部署。结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季度例会之机定期研究部署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传达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的阵地优势,积极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加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通过加强对律师所和律师的监管、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监管、做好刑满释放涉黑涉恶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等措施最大限度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空间。此外,我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案件线索。
三、存在问题
(一)我局人员不足。当前各项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急需补充业务骨干到司法行政队伍中。尤其是法律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二)公共法律人才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我区有近70万人口,全区社会律师只有17人。
(三)人民调解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室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亮点还不多,区镇两级需加大投入。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毫不动摇坚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确保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聚焦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国家安全为基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清新路径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三)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发挥太平镇山心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展馆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争取推动出台《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行政管理提供合法依据和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全面构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质效提升。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案件衔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优化公证业务办理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2024年拟在清远市清新区渔业加工流通协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优化营商环境。
(五)按照《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做好全省综合执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已经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按规范化标准开展工作。
(六)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一站式”综合调处平台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七)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深入实施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计划,健全法治和司法行政人才培养体系。
(八)服务好中心大局。切实做好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我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四个清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九)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