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1766/2025-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10-22
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委“四个清新”建设,用高质量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我区“百千万工程”提速推进。其中,出台全市首份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政会议制度,规范乡镇依法决策程序;印发全省首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拍摄全市首部乡镇综合执法宣传片《一步一脚印·执法为民》;在粤东西北地区举办首个乡镇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活动获得学习强国等平台宣传报道;在区城综局工会爱心驿站设立清远市首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反向飞地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法治结对做法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在“硬”字上下功夫,强化党建引领作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铁军。一是突出政治过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格执行省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当好“三个表率”。通过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建引领·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创建等,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共召开6次党组会议(其中2次党组会议)、2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共通过门户网站公开65条政务信息。组织参与绿美清新建设植树活动52人次,其中党员39人次。二是突出思想过硬。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4次。首次开设清新区司法行政队伍实务大讲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目前已开展5期。三是突出作风过硬。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4场次,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3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1份,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场次,开展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酒驾醉驾、“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专项排查整治,谈心谈话105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报送依法履职正常过问案件5件次,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违法违规案件。完成1名基层司法所长的满5年轮岗;提拔7名年轻股级干部;商调2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基层司法所,通过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坚持在“深”字上下功夫,深化全面依法治区,擦亮清新高质量发展法治名片。一是紧盯全区法治建设。召开年度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我区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部分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深化与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对口合作,促成两地签署《清新-海珠产业投资促进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建合作协议》,与海珠等地签署《构建“反向飞地”法治协作三大联盟实施方案》,提升法治结对水平。二是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4份,对区政府协议、文件等进行审理并出具法律意见423份,统筹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515件次,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62宗次。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13件,受理106件,已结案84件;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6件。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各类行政案件52件。创新“踏查+听证+会审”模式,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8件。三是紧盯公正文明执法。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作用,深度调研并形成《清新区乡镇综合执法调研报告》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议。2024年全区上线应用的25个单位运用粤执法办理行政检查4858宗,行政处罚832宗,行政强制101宗,全区累计产生案件5791宗,办理执法文书19021份,平台办案率98.18%。开展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推进专项整治,联动其他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2024年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4场,参考人数185人,175人合格,合格率为94.59%。四是紧盯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发挥太平镇山心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宣传作用,参观学习超500批次受众超5万人次。在区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馆。拟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开展“春风2024·护苗”专项行动、安排7名公职律师作为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课,切实做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创作的《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清远清新:警惕“我以为”》等短视频在学习强国平台等上线播放。一年来共开展普法专场宣传活动84场,派发宣传单张2万余份,小礼品3000余份。《跨市共建“反向飞地”公共法律服务站》《“宪”场练兵,锻造执法“铁军”》等信息、视频在法治日报、人民日报视界刊登,多篇信息在南方+、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等发表,清新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成效显著提升。

  (三)坚持在“优”字上下功夫,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完善实体平台建设。在三坑镇设立的清远市清新区渔业加工流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广州海珠区设立清新-海珠产业投资促进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经促成了9家企业签约,提供咨询服务110余宗。在区总工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增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建设。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千所联千会”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关于推进清远市清新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涉外法治工作会商机制》,以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多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治宣传讲座以及涉外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召开2024年清新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引导律师群体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新实践的重点、难点问题献计出力,组织30名青年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教育引导党员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三是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安排86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有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登记台账5263条,提供法律咨询4253次,举办法治讲座913场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59件次,其他法律事务37件。积极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252次,轮训917人次。四是完善便民为民措施。共设立19个法援工作站,形成基层延伸覆盖到底、多领域多部门协同构建的“法援工作网”。各镇工作站共提供法律咨询62人次,转交申请1件。法援大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88人次。指派57名律师参与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378名无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审查起诉阶段案件153件,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指派案件65件,安排律师值班349人次,见证认罪认罚案件589件。深入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共受理并办结各类公证案件485件。

  (四)坚持在“稳”字上下功夫,全力保平安护稳定,护航平安清新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一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智慧矫正中心”已规范建设三区十九室和完成信息化建设安装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已经省厅验收组进行现场核验,待反馈验收结果。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0人,解除矫正234人,在矫333人,列管567人。我局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登记、谈话走访、分类管理制度,并逐步扩大远程会见的覆盖面,为刑满释放人员的顺利回归实现提前帮教。2024年刑满释放621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2678人,开展远程会见529宗1307人次。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与区人民法院出台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近3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对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新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进行造册备案登记。协调律师参加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争议纠纷案件调处。指导成立龙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钟诚调解工作室和8个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406宗,调解成功2363宗,成功率98.2%。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场所、LED显示屏以及律师事务所行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四是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的阵地优势,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4年学法考试内容,加大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共计开展户外宣传活动32场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斗争专题讲座135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78人次。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全力配合开展黑恶势力问题专项整治。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依法治区工作亮点不足、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场地有限,仍有个别功能室需合并使用;三是人民调解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明显,调解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行政复议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调解难度增大,效率有待提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政治建设,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展现新作为。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南大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注重学用结合,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清新实践迈出更大步伐。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力争创建“四强”党支部。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堤坝。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请示汇报落实“从优待警”激励政策、健全流动机制,落实内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增强人员流动性。充分发挥实务讲堂作用,强化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聚焦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区续写新篇章。紧紧围绕《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新实践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太平镇山心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馆和其它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做好2025年度上级法治方面的考评工作和对全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与海珠区法治结对提升,推动双方合作交流。加强对赋权各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严格执行省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推动落实广东省一体化执法平台上线应用工作,加大“清远粤执法”案件上线办理录入工作力度。

  (三)聚焦中心大局,推动法律参谋助手质效新提升。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对群众的复议申请“应收尽收”,对案件审理“应调尽调”,落实有关听取当事人意见、组织听证等措施。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制定有关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复议官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争取达到百分之百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的相协调。二是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加强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解读和宣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督促落实部门事先法律论证责任,统筹法律顾问为政府及相关统筹单位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司法行政效能实现新跨越。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重点做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积极参与第六届清远市法治文化节,组织参与第六届广东省法治文化季活动。组织开展2025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三是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依靠“智慧矫正中心”载体,严格落实每日抽查、随时监管、定期查验。邀请市局、检察院专家等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技能培训。持续关注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做好矫情分析。

  (五)聚焦便民利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再上新台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强化公众宣传,提高法援工作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利用公证办证系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公证“高效办成一件事”。定期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导,确保工作“纵向到底”。

  (六)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统一战线、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