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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560845650C/2024-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9-03
名称: 清新区召开《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宣贯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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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召开《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宣贯会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9日下午,清新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洪在区水利局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清新区《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宣贯会,各镇负责同志参加。会上组织学习《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区水利局农水股对《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陈文洪同志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学习领会,熟练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抓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惜水、爱水、护水的观念,坚持依法用水、科学用水。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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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清新区《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宣贯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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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清新区《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宣贯会现场



农水股供稿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