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东工业大学对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概况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是清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都市圈、广清一体化战略发展背景下,充分衔接清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清新区产业优化布局,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的面积共1700.2576公顷,包括飞水、太平和禾云三个片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来自三个片区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禾云片区和飞水片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纳污河流的影响较小,叠加背景值后禾云河、滨江、正江等水体的水质均能达标。太平片区将加快片区内污水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预计可以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加剧纳污河流水质的恶化,对周边水体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2)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料废气,工艺废气和粉尘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经开区通过严格控制产业规模,采用清洁能源,主要污染物大幅度削减,结合预测结果,经开区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3)地下水: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办公废水以及一般的工业废水,来自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通过对规划建设影响分析,规划区上部地层淤泥土层及粘土等可有效防护污染物向地下水中的渗漏,正常工程防渗条件下,规划区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采取隔声、消声、减震以及对声源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预计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固废:主要是各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员工办公和居民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不能利用的通过填埋等措施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工业园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开发活动将导致生态系统在组成、结构和功能上发生变化,区内生物量,农作物产量,景观生态以及局地小气候将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经开区加强对区内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系统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因开发建设造成的区域生物量损失。在采取相应措施后,经开区的建设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植物群落数量及分布,经开区所在区域整个生态系统仍可基本处于良性状态。
(7)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风险因索包括水环境风险,火灾爆炸风险、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等。针对经开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评价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在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条件下,经开区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经开区环境风险可以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脸。在加强管理、确保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发生事故后及时有效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应对的情况下,经开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经开区的排水体制远期将采用雨、污分流制,三个片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排入禾云污水处理厂、告星污水处理厂、太平污水处理厂、盈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进驻企业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经开区各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分别达到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60-2019 )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765-2019)、《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 2010)第Ⅱ时段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等相关要求后方可排放。
(3)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生产机械产生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中相应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危废交具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
(5)环境风险:经开区制定了天然气风险应急预案。规定了严格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废水事故应急池,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措施和清洁能源利用要求,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并根据本次评价推荐的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实施,经开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环评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请于2021年12月8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763-5812038;电子邮箱:qy5812038bgs@163.com;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交通局办公大楼;邮编:511800。
九、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工业大学;联系人:宁教授;电话:020-39322546 ;电子邮件:ningxunan666@126.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205;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