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803MB2D28965D/2021-00128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局)
2021-11-26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21 22号)
2021-11-26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21 22号)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申请设置粤美口腔门诊部,现予以公示:

  名    称:粤美口腔门诊部

  类    别:口腔门诊部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3号东逸花园R幢首座3,4 号铺

  床位(牙椅、观察床):牙椅5

  设置申请单位(人):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张冶利

  诊疗科目:口腔诊所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1126日11时至202112311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