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今年后期我省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经报请省防总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10月21日结束 2021 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防旱保供水工作。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0日
索引号: | 11441803MB2D27620H/2021-0010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名称: |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
主题词: |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今年后期我省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经报请省防总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10月21日结束 2021 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防旱保供水工作。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763-5835702
粤公网安备44180302000001号
粤ICP备05057909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