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实、统一上报、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临时救助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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