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住房和房地产政策法规的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登记、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商品房购销纠纷。
4、指导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工作。
6、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7、负责调处本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