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时间: 2015-03-02 00:00   来源: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住房和房地产政策法规的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登记、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商品房购销纠纷。

4、指导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工作。

6、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7、负责调处本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