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时间: 2011-11-17 11:08   来源:清新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点击:-

     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范围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工作与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的审批登记、年审等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审、管理等各项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和社团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负责全县镇、村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际行政区域界限争议;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