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有关办理程序和手续的通知》(清新聘办〔2022〕3号)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从清新区人才库中选择符合条件人员,并会同清远市清新区专项工作聘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了考察,拟聘用欧垚鑫为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专项工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区统计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835292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