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1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富元(清新)服饰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详细内容见附件)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信息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15天,含节假日,自2023年5月23日起,到2023年6月6日截止。
三、提出意见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见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组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613室
联系人:陈解民
联系电话:0763-5814379
四、其他
本公告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富元(清新)服饰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