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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 2024-09-05 14:5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实施清远长科电子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需将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油榨、低地村大围、西沙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3.0259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面积13.0259公顷(折合195.3885亩),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工业区内(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油榨、低地村大围、西沙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3.0259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原清新县山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于2004至2006年期间分别与土地所有权人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油榨、低地村大围、西沙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征地合同》,并于2005至2006年期间支付了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清新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

  特此公告。

  

清新府〔2024〕156号附件 拟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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