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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米7.2万吨、年烘干稻谷3.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4-11-08 10:4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现有清远市农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农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米7.2万吨、年烘干稻谷3.6万吨建设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农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米7.2万吨、年烘干稻谷3.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农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米7.2万吨、年烘干稻谷3.6万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联滘村委会

3、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拟外购稻谷,经清理、谷糙分离、碾米抛光、分级和色选等工序,年加工大米7.2万吨,同时,拟采用电烘干的方式,年烘干稻谷3.6万吨。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隔渣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浇灌

2、废气:大米加工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脉冲布筒除尘器、刹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干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经脉冲布筒除尘器处理排放,出仓粉尘经厂房阻隔+厂房外水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设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碎石、秸秆、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碎米、废色选米、米糠及油糠、谷壳粉等副产物打包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磁性杂质交资源回收单位。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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