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在清远市清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领导干部接待活动,现将2024年12月的值班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岗(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0号)
三、接待受理的范围
1、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2、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3、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4、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四、注意事项
请被接待人与本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岗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公证处电话:581172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电话:5833103;法律援助处电话:5817148;依法治理股电话:5811704;法制股电话:5826201。
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接待范围。
(12月)附件: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值班安排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