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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时间: 2024-11-26 16:2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延续登记的条件,予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四、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清新区龙颈镇龙新路1号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楼,邮编:511867,联系电话(传真):571220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负责人

小作坊地址

备注

1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月得酒坊

欧保芳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头巾村委会根竹园十号铺(室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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