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期间地方金融职能划转情况,现将清远市清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确定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0763-5826518,110;举报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408室;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线上平台:易清新小程序-清新区非法集资线索举报栏目。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