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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5·29”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 2019-07-04

日前,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5·29”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区政府批复,现按照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5·29”事故调查报告

 

20195291640分许,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的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秦皇大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太平镇政府、太平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9531日,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总工会、太平镇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5·2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基本情况

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位于珠三角西部地区外围,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第二横”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清新区太和镇,途经清远市清新区、肇庆市四会市、高要市、德庆县、云浮市云城区和新兴县等6县区,主线全长158.035km。该项目东接汕湛高速惠清段,西接汕湛高速云湛段,呈东北-西南走向,是衔接粤北、珠三角及粤西地区的重要通道。

(二)事故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位于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标段秦皇大桥自西向东高速22#外侧防撞栏施工处。

(三)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鑫然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然公司)是汕湛高速清云TJ2段路基桥涵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该公司成立于20100318日;注册地点位于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55187963X8;法人代表:贾庆丰;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100318日至20300317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等。鑫然公司持有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石家庄市住建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事故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肖某某,男,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运高速TJ2合同段项目桥梁班组员工,在事故中因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贺某某,男,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TJ2合同段项目桥梁班组带班。

王某某,男,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TJ2合同段项目防护工班班长。

鲍某,男,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公路TJ2合同段项目安全员。

王某某,男,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TJ2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现场主要负责人。

马某某,女,X岁,身份证号码:,住址:,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公路TJ2合同段项目负责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

2019529日下午15:00许,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安排,肖某某贺某某等人在秦皇大桥进行桥面中间防护栏的混凝土浇注工作。16:30许,由于下雨,工人正收拾工具结束作业,肖某某跨出桥面外侧防撞栏到吊篮上收拾工具失足从高约9米高空坠落到桥下乱石堆上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随车医生现场检查确认,某某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跟进该起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530日,鑫然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事故善后处理和赔偿工作已处置完毕,没有出现因该事故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情况。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肖某某,男,X岁,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

2.直接经济损失经统计,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等直接经济损失126.8万。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以及对鑫然公司的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综合调查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1.直接原因

某某安全意识不足,在吊篮上高空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失足从高约9米高空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间接原因

鑫然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培训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鑫然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工具未随身携带等行为未及时制止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汕湛高速清远至云浮段TJ2段项目“5·29”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某某鑫然公司在清运高速TJ2合同段项目桥梁班组员工。在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

(二)鑫然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培训管理不到位,未切实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流于形式,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某某鑫然公司在清云高速TJ2合同段项目现场负责人。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将日常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台账,未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未有效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鑫然公司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范进行施工;认真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安全培训和相关考核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落实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及时整改,对工人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施工安全。

(二)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督促辖区范围内相关施工企业加强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及时将大排查整治情况报区安委办。

(三)太平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辖区范围内在建高速公路的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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