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清财外〔2020〕17号)规定,关于高国飞等213人申请2022年第三季度贴息456136.21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0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传真:582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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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第3季度失业基金贴息申请明细(个人).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