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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中央财政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11 16:0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以及存在问题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为指导,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为目标,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使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与渔业资源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产业政策相协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6〕88号)以及《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0〕65号)文件精神。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本预案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责任落实进行了说明;二是目标任务部分,明确了调整渔业生产结构的主要任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三是实施内容部分,主要明确了资金分配实施内容;四是实施方式,规定了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资金管理和验收;五是保障措施,成立了领导组织、规范了宣传责任、资金管理、绩效考评。

  四、征求意见情况

  今年7月,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0〕65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相关股室起草制定该方案,于今年8月底制定出《清远市清新区中央财政2020年渔业成品油改革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区于今年9月8日开始就《清远市清新区中央财政2020年渔业成品油改革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于8月28日向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向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相关政策文件解读链接:清远市清新区中央财政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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