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令)进行了修订,修改了规章名称,公布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六、《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打算如何贯彻和执行?
为贯彻落实好《办法》,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媒体,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二是全力做好培训工作。编写解读材料,举办培训班,对中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进行专项培训,就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内容和要求。三是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及时制定并印发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对现行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持一致性。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18-01/09/content_52548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