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三)
发布日期:2018-01-16 09:06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令)进行了修订,修改了规章名称,公布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三、《办法》在进一步促进采购人依法采购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举措?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其行为规范程度直接影响了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办法》对质疑的提出和答复进行了规范,明确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的义务,禁止其拒绝接受质疑函,同时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诉处理阶段的答复义务,并通过合理的责任条款确保该义务的落实。这些举措,有利于促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水平,提升其依法采购的主体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18-01/09/content_5254848.htm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