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计算方法是: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五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实名认证的途径有哪些?
1、可以在国税、地税前台进行实名认证。
2、可以通过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在“微办税”栏目进入“实名认证”模块进行实名认证。
3、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用户信息管理”栏目的“实名认证”模块,通过扫描地税实名认证二维码,进入实名认证页面。
4、可以在广东国税APP注册登录后,进行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