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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5月份纳税人咨询热点
发布日期:2018-06-04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地方税务局 字体大小:【

一、个人出售二手住房办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交易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注:如属法院裁定的提供裁定书;拍卖的提供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清远市清新区存量房转让备案告知单》(清远市清新区房屋交易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原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合法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无法提供,需提供由转让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模的《无法提供资料承诺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税收优惠政策及条件

1、转让方住房满5年且是广东省内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提供由转让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模的《转让方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

2、受让方本次所购住房在清远市清新区内属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需提供由购房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模的《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

二、社保费重复扣费需要办理退费提供什么资料?

    1、退费申请书1份 

    2、社保费退款申请审批表2份 

    3、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缴费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6、综合申报表、明细申报表(单位)1份 

    7、缴费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幼儿园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三证合一)   

   2、办学许可证或批文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

   4、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无三证合一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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