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区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作为守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重中之重,全力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提标扩面,稳步提升救助水平,兜牢基本生活底线
社会保障的根本在于“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实”。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标准。2026年,我区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2375元/人·月提高至2423元/人·月,散居标准由1536元/人·月提高至1567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9元/人·月提高至217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280元/人·月提高至290元/人·月。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最需要的群众身上,以实实在在的提标扩面成效,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后一道防线”。
二、精准发放,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兜底根基
“兜牢民生底线”关键在于资金足额、及时、精准到位。区财政局坚持“财政资金优先安排、发放流程优先优化、监督管理优先保障”的“三优先”原则,2026年1—4月,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共6811万元。其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353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613万元、供养金1714万元,低保金236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54万元。资金全面覆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补贴、未成年人保护及孤儿保障等关键领域,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每一笔救助资金都成为兜住民生底线的“压舱石”。
三、持续发力,健全长效机制,兜实兜稳民生底线
社会保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指示,结合“百千万工程”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度再完善,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流程再优化,推进“一卡通”便民发放,减少中间环节,提升救助时效性;三是监督再强化,建立动态监测与绩效评价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公平、合理、及时发放到位。通过持续发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的民生根基,为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