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我办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申报的2025年度第二期“整洁村”“示范村”层级和美乡村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本次考核验收合格的村庄总数有42个(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单位: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和乡村建设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6966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农业农村局)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