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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2-14 11: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区委、区政府: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推动依法行政、优化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自身法治化建设水平,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面对新时期经济形势复杂的住建治理领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精力、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全面学习和全面把握,制定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坚持全面落实,积极督促和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凝聚全面依法治国共识,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制定《2024年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计划》《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篇章,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共开展5次专题学习。(二)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以法治牵引我区住房城乡事业跟进“走在前列”总目标,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开放环境、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和各类政策扶持创新等各个方面发挥法治作用。(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制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例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结合办公楼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开展住建领域专题和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大力向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普及各项法规政策,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24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政治站位。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本年度法治政府考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四是扎实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2024年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贯彻落实2024年我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落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照省、市、区有关文件,制定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局内印发《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就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行业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制定详细工作任务。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联合审图和并联审批工作制度,推进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全过程在线办理。全面梳理妨碍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的潜规则、地方保护政策,切实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发展。

  (三)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物业小区开展防汛应急和消防演练活动。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月”观摩会,督促建筑企业在建工地开展安全演练,提升项目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增加应急知识储备,提高事故先期处置能力。

  (四)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强化依法决策。切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行政处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小组重要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协调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建筑节能、实名制管理制度、房地产市场交易等方面专项治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标准、范围、幅度执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档案管理。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件,行政检查4宗,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83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根据法定职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销售进行联合执法,联合人社部门对在建工程建设企业就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联合执法,配合民政部门对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进行执法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好乡镇街道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对照第一、二批下放镇街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股室分工,由职能相符的股室对接、指导镇街相关执法工作。起草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放事项执法服务指南》,开展实地业务指导和集中培训3次,有针对性地对各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应对各种复杂状况的处理能力。

  3.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各业务股室投诉方式。二是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区人大建议2件、市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10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能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共有6宗,其中2宗进行了开庭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出庭应诉2次,展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的良好形象。四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卷管理。10月中旬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2024年10月前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评。针对行政执法的重点要点、卷宗管理的规范流程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执法执法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共收到信访案件及投诉累计立案3082件,累计办结数3056件,办结率为99.16%。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不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重点解决重复信访和积案,成立重大案件处理专班,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同时加大对住建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尽力将矛盾化解到萌芽阶段。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和学习能力有待加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案情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查清事实能力较差,认定违法行为、适用处罚条款能力较弱,且卷宗笔录制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全程录音录像较少。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尤其是对于文书文号、序号、模板等仍需加强理解。执法人员力量不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层面上,要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需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目前未能做到放管结合、并重,未能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四)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老旧。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保障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的路边宣讲、派发传单、粘贴宣传栏,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普法内容挑选不够,未完全站在群众的角度出发,为群众普法宣传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强化自查检查力度,扎实推进整改责任落实。

  (二)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对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根据时代的变化,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房地产买卖、物业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三)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法治培训学习长效机制。通过共享学习内容、举办法治思想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培训、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法律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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