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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04 11:16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全面整治燃气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燃气爆炸、火灾、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二、工作分工

  1、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总协调,对接供气企业,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随瓶安检、送气工持证上岗、年底落实实名制购气制度,开展联合执法,统筹专项行动推进。

  2、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3、石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质量监管;查处超期、报废、黑气瓶,查处不合格燃气器具销售;查处违规充装行为。

  4、石潭派出所:负责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黑窝点”,查处涉燃气治安、刑事案件;参与联合执法,维护执法现场秩序。

  5、各村(居)委员会:开展入户排查,建立居民用户台账,开展安全宣传,上报隐患和黑气线索。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燃气供应站;餐饮店、单位食堂、民宿、九小场所;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黑窝点、黑配送点。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燃气经营配送环节

  1、燃气供应站资质是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巡检记录、消防设施是否到位。

  2、落实气瓶“一瓶一码”溯源管理,严禁充装报废瓶、超期未检瓶、非自有气瓶。

  3、送气人员是否备案,配送车辆是否具备危化运输资质,严禁三轮车、普通货车违规大量载运气瓶。

  4、全面排查取缔私设储存点、黑气窝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倒罐倒卖液化气行为。

  (二)餐饮店、食堂、九小场所

  1、是否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排风设施,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有效;地下、半地下空间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2、气瓶存放规范:严禁超量存放,气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总重量超100kg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瓶、备用瓶分开摆放。

  3、禁止使用可调式减压阀;软管不得超过2米,不得穿墙、穿门窗、私接三通;软管老化开裂立即更换,使用金属波纹管。

  4、消防灭火器配备到位,从业人员掌握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方法。

  5、严禁堆放杂物遮挡气瓶、灶具、阀门;禁止气瓶暴晒、靠近热源。

  (三)居民家庭

  1、使用过期、报废、翻新“黑气瓶”;减压阀不合格;橡胶软管老化、过长、穿墙。

  2、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热水器安装不规范,通风不足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风险。

  (四)燃气器具销售环节

  严查门店销售无3C认证、不合格的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报警器等配件,从源头堵住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台账,闭环销号制度

  所有隐患登记造册,责令整改,整改完成现场复核销号;对拒不整改的,通知燃气公司停气或者依法将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二)强化宣传教育

  1、利用村级大喇叭、微信群、村务公开栏、入户发放宣传单普及软管更换、合格灶具、漏气处置、一氧化碳防范常识。

  2、组织餐饮商户、网格员开展线上燃气安全培训。

  3、公布非法燃气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黑气窝点,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供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发现用户隐患书面告知,跟踪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可依法暂停供气并上报镇政府。

  六、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压实责任,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店。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储存、经营燃气行为从严查处。

  3、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按要求于每周五报送排查整治统计表;发现重大隐患、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付兴茶,电话:0763-5622291。


  相关政策解读:https://www.qingxin.gov.cn/bmxz/xz/stz7/gzwj/zcwj/content/post_2184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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