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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10:2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决策事项承办部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1

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4)

市生态环境局

清新分局

2

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

市生态环境局

清新分局

3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清新分局

4

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改革局

5

清远市清新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

区民政局

6

清远市清新区畜牧业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局

7

清远市清新区基层医疗机构优化整合工作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8

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两所学校调整办学类型及招生范围的方案

区教育局

备注:如有变动,将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并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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