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俊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清新常〔2026〕15号),2026年7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俊健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 捷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海清同志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局长;
蓝新容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邹早银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侯利新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叶玉树同志的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局长职务;
朱结锋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苏灿帮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