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余飞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清新常〔2026〕39号),2026年9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余飞军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曹辉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