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吸取英德“6.21”火灾事故和高新区“6.22”火灾事故以及近期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7月8日-10日,区安监局联合质监、经信、消防、防雷等部门以及聘请省危险化学品专家到清远市建发有色矿产化工有限公司、清新丽豪化工有限公司、清新联合助剂有限公司、清新县新广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本次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台账等方面进行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大部分被检单位都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安全警示不足,部分设施设备安全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及时,部分岗位操作规程没有上墙,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等,危险化学品专家和检查人员现场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本次检查共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限期整改隐患95处,有效地增强了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图为: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