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供销社: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安委办《转发清远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清新安办〔2016〕154号)的要求,深刻汲取2016年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对废旧民房、果园等易产生“私炮”窝点的排查,重点加强对曾有“私炮”生产经营前科人员的回访,重点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2017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相关从业企业单位,并督促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9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