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近期三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监〔2015〕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场)安监站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及时部署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粤安监〔2015〕181号_关于近期三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