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台风“彩虹”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通知》(粤安办明电〔2015〕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做好强台风“彩虹”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台风“彩虹”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通知(粤安办明电〔2015〕32号).doc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