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安监站: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省、市和区今年部署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等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附件: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doc(粤安监管三〔2015〕38号)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